主日訊息: 遵行神的話得「永生」
講員: 蔡忠梅牧師
經文: 利未記18:1-5
⭐️講道大網: ⭐️
一、1.過去的行為不可效法:
1.對過去所在埃及人的行為不可效法
2.未來要去的也不可效法: 包含當地人的行為和惡俗
二、如何可達到不效法:
1.在西乃山下學習的律法: 要遵神的典章、守神的律例
2.要遵守神的典章、神的律例: 一切要按此而行
三、神告訴以色列人
1.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: 我是活神、神自己親頒此律法
2.我是耶和華:神以他的尊貴身份指示人要實行律例典章
四、神應許
守約、行道的人能「活著」
五、結論:
1.以色列人的亞蘭文聖經中,此字譯成「永生」,換言之:在舊約所說的存活,不僅肉身、也有永生之意義;只要守神的道(話),就有永生
2.約6:63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,肉體是無益的;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
